搜索:

关于国际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问题的批复

2008-07-04 来源: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4年6月28日《关于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服务项目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的请示》(川工商办〔2004〕106号)收悉。经研究,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4年6月28日《关于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服务项目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的请示》(川工商办〔2004〕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商场、超市属于销售商品的企业,其主要活动是批发、零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的注释明确说明,该类别服务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或者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且尤其不包括:其主要职能是销售商品的企业,即商业企业的活动”。因此,《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的服务项目不包括商品的批发、零售”,商场、超市的服务不属于该类的内容。该类推销(替他人)”服务的内容是:为他人销售商品(服务)提供建议、策划、宣传、咨询等服务。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Tags:超市  商场  商标局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