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办公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法制日报《法人》杂志联合主办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暨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4月19日至20日在武汉举行。
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各项建设正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借此大会,国内很多专家想尽可能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国外专家则需要学习和分享经验同步进行。
因为有9个国家上百名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专家到场,主持人不时提醒演讲嘉宾“时间到”,以图把他们每个人的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但效果并不明显。
据了解,会议吸引了一些如巴斯夫、拜尔斯道夫、高通、保乐力、腾讯、百度、中国人保、泰康人寿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品牌保护部门或法务部门的负责人到场“取经”。
作为东道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的发言简短,却带来了令人兴奋的消息: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原则通过,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历史时期,即关键发展期和战略主动期。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制定了
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四部相关法律和十八部相关法规,相继加入了《
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公约。仅仅二十多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实现了从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从本土化向国际化发展的转变。
“在国际上,中国应信守国际承诺,遵守国际公约,确保国内知识产权立法达到国际公法所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在国内,应紧密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政府公共政策体系。”吴汉东说,“基于当今国际科技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创新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国将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以此作为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实现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抉择。”
与吴汉东的简明扼要不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在主持人两度“举牌”后依然在“坚持”。
会上有法官提出,为有效保障执法统一,避免不同审判组织就同一法律关系和相同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同认识等,应考虑建立知识产权立体审判模式,即组建专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
对此,胡淑珠持否定态度。她认为上述模式在现行体制下存在障碍,不但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也难以协调三大诉讼程序。
胡淑珠呼吁应当停止目前个别法院正在进行的“知识产权立体审判模式”的试点活动,因为“司法体制的改革只能自上而下”。
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冯并、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常少扬出席会议并主持了其中一场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