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花钱买仲裁来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金字招牌”,这是继司法认定被非法利用之后,企业获取驰名商标的又一种异常动向。近日,因被认定涉虚假宣传、无照从事中介经营活动等行为,浙江温州三家涉案企业及中介相继受到了温州市龙湾工商分局的处罚。
小企业冒出大品牌
温州市龙湾区永盛鞋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销售皮鞋等。2010年4月21日,龙湾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内正在生产的女鞋鞋盒及鞋面上均标注有yixuemi依雪蜜”注册商标标志及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经初步核查,yixuemi依雪蜜”中国驰名商标是在一次仲裁裁决中被认定的,不是通过我国行政或司法途径认定,该公司此后便在其生产的女鞋鞋盒及鞋面上均标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上述裁决是由云南省某仲裁委员会2010年2月26日作出的,裁决指出,根据《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并结合实际,依法认定申请人享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并给予更高的保护”。该公司负责人交代,2009年,温州当地的一位中介人员范某多次上门向他建议,公司可以通过获取中国驰名商标提高企业声誉,进而发展企业。范某可以以最便捷的方式帮助企业做成这件事,即通过制造假经济纠纷,通过关系获得仲裁”中国驰名商标的结果。在范某承诺包办一切手续的条件下,这家公司委托其帮助代办,并先后支付了28万余元的费用。
执法人员找到中介范某后,范某交代,他是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游说企业通过仲裁认定驰名商标的。游说成功后,他便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增值税报表、国地税证明、销售发票等材料发给某律师,由该律师帮助伪造材料,再将材料提交某仲裁委裁决,从而获得驰名商标称号,整个过程仅需1至2个月。范某说,他已为三家企业做成此事。
涉案商标四大疑问
据执法人员调查,范某做成的这三家企业都是温州规模较小的企业,最高的只有500万元,其企业商标尚未获得龙湾区名牌称号。
执法人员认为,某仲裁机构对这三个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具有违法性。具体表现为:一、违背驰名商标定义。驰名商标是指为人们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此次调查认定的三家企业,其商标在本地都几乎无人知晓。二、违背基本认定条件。按照《商标法》要求,除前述公众知晓程度外,还应考虑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工作持续时间及商标受保护记录等。但据相关部门调查,涉案三枚商标都是2000年后使用的,宣传费用投入有限,且工商部门从未接到过关于这些商标被侵权的投诉。三、提供虚假材料。某公司提供的《损益表》显示,2007年营业收入1396万元,2008年1433万元,而申请仲裁资料中却声称年产值1.5亿元。四、违背仲裁法原则。按照《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但据执法人员了解,涉案企业与云南某公司不存在纠纷,双方当事人甚至不认识,中介亦称是花钱买来的仲裁委驰名商标”裁定书的。
认定违法开出罚单
目前,龙湾工商分局已到涉案企业作出处理,分别对三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执法机关认为,涉案企业以提交虚假材料的方式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行为构成违法,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驰名商标字样属虚假标注,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除此之外,该局还对从事非法中介的范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中介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处以罚款1万元。
龙湾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认定驰名商标的本意,是要鼓励企业通过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来促使名牌的产生,而驰名商标造假及驰名商标泛滥,欺骗了消费者,破坏了市场公平,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他希望有关方面加强对认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