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劳伦斯:中国商标局应该沿着现在的路走下去

在中欧知识产权合作25年之际,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副局长彼得·劳伦斯日前在上海接受了记者专访。据彼得·劳伦斯介绍,此前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和中国商标局的合作就已有好几年历史,他向记者透露了双方开始合作的目的:我们非常希望那些想到中国来经营的欧洲公司,以及想到欧洲去营业的中国公司,他们都有非常好的途径来了解双方的系统差异在哪里,当他们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时候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帮助,怎么做。另外,从长远来看,我们有一个终极目标,希望这两国的体制越来越协调,越来越一致。我觉得世界上各地的公司都希望他们想要在哪个国家哪个地区保护知识产权的时候,所碰到的程序和其他国家是一样的。”

  不过在彼得·劳伦斯看来,现在谈中国正要修订中国的商标法比较适当,他认为,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的相关经验能够提供有力借鉴:过去欧洲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商标系统,在运行的时候,协调局曾做过比较,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系统哪些是效果比较好的,哪些效果不太好,这方面经验可以提供给中国和合作伙伴,使中国修订商标法时更加有的放矢。

    中国是一个商标申请大国,但就目前中国商标申请情况来看,很多商标申请后没有时间去审理,还存在挤压问题,对此彼得·劳伦斯向记者表示,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1996年刚开始成立时候就已碰到类似问题。彼得·劳伦斯介绍了他们的经验:首先要和用户进行沟通,让用户了解大概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审批,如此他们的性情就不会那么焦躁。第二,要有很好的一线员工,即审查官员,他们必须有很好的技能,能够进行非常妥贴的安排。第三,则是要仔细看一看批准、核准这些商标的流程,看看是不是每个流程都是必要的,有没有可以精简的可能。

  在谈及对中国商标局的看法时,彼得·劳伦斯表示应该沿着现在的路走下去。之前双方也有一些合作,相互了解对方的审查程序可以共同进步。

    据了解,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现在呈现出一种泛滥的趋势,并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对于驰名商标拥有者来说,他们本身就是大企业、大品牌,有非常强的保护力,如果在法律上再给他们赋予一些特权,便是有失公平。

  对此,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副局长彼得·劳伦斯对人民网记者表示,欧洲商标保护体系里面没有一个所谓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因为有的企业本来名声比较大,品牌影响力本来就比较大,所以受到的保护范围可能也就比较广泛,但是这对于中小企业并没有带来什么不公平的影响。

  同时,彼得·劳伦斯也强调了商标保护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各国的司法以及法律的体制必须是让中小企业可以以一种比较合理的成本能够获得保护。他指出,在英国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也是将来需要考虑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即在英国,寻求法律帮助、上庭等等这种成本实在贵得让人发指,因为大公司有自己的实力,它可以在法庭上通过种种手段阻挠小公司上庭或者拖延时间很长,这样会给小公司带来很大的负担,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证中小企业不受这种歧视,就是在合理的成本下,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能够提供恰当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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