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标抢注,头疼的绝不止六和塔”景区。原定在2010北京知名商标专场拍卖会”上,还有周庄”、同里”、喀纳斯”等以著名景点名注册的商标将被拍卖,甚至连长江”、黄河”都被人注册成商标,走上拍卖会。
表面看,商标抢注似乎创意叠出,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我国,申请在先、注册在先”是现行商标法遵循的原则。现在看来,这条原则似乎鼓励了一些投机份子,如果这次北京拍卖会成功举行,有人就可能依靠区区几千元的注册商标投入,掘取动辄数百上千万元的巨额利润。此次北京拍卖如果成功,无疑将把商标投机放大到极限。
反过来看,这场引发全国关注的商标拍卖秀”,或将推动商标法的进一步完善,原因就在于这些创意叠出的注册在现行法律下都是合法的,商标法并未明文规定文保单位、名胜古迹不能注册成商标,也未明文规定名人的名字就不能被注册成为商标。
不过,抢注商标的生意并不好做,成功转让的案例太少。仔细看,此前的成功案例几乎都有着极为特殊的背景,而这些背景现在很难得到复制。杭州苗先生在注册商标瑶琳仙境”上一再败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此种抢注,已引起正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关方面的关注,未来从源头上治理的工作已经展开,但眼下,相关权利人还必须加强商标保护意识,花费一定精力、时间和成本去关注商标注册等信息,维护自身利益。
如果六和塔景区管理部门早点采取保护性措施,现在大可不必这么急。商标注册一个类别一般只需花费2000元左右,但省却了被别人抢注而带来的一堆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