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要“瑕疵”商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厦门某食品公司将其持有的4件鼓浪屿”商标欲以106万元进行拍卖,却遭遇流拍的尴尬。据了解,该食品公司曾是厦门老字号企业,其鼓浪屿”商标在当地的知名度也极高。更令人费解的是,该系列商标在2009年8月首次拍卖时,也曾因零报名”而被喊停。两次欲拍卖却两次未能遂愿,在当地拥有知名度、又与闻名遐迩的鼓浪屿”景区同名的商标缘何会遭受如此冷遇?
  
    带着疑问,笔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上述商标的状态发现,该鼓浪屿”系列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308869号、第1571341号、第1571343号及第3847042号,均被核准在第30类商品上注册。而在状态一栏,第308869号商标显示的是已无效”, 第1571341号与第3847042号已于2008年11月被注销,唯一具备权利的仅有第1571343号GULANG ISLAND”。可见,被拍卖的4件商标中,有3件商标不具备权利基础。
  
    对于商标这样的无形资产而言,专用权是其拥有价值的基础,而专用权的丧失也就意味着其价值的极大削减。由此,不难理解上述鼓浪屿”系列商标为何会两次拍卖均无人问津。但令笔者奇怪的是,既然上述商标存在权利瑕疵,为何还能一次次被拍卖公司拿上拍卖桌?
  
    据悉,该系列商标系某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的。难道对于上述商标的确权问题,法院在委托拍卖前没有进行过查证?而当地舆论对于该事件的持续关注是对老字号企业没落的惋惜,还是商家的炒作”,抑或是其他原因?
  
    最为关键的是,上述商标价值106万元是如何估算出来的。笔者经多方打探,也未能获悉该系列商标估算时的任何消息。目前,无形资产的估值极为复杂,要参考的因素也很多,还尚未有规范的价值估算体系。而就鼓浪屿”商标拍卖来看,106万元尽管不高,但相对于不具备权利基础的几个词组,两者价值是否对等着实需仔细掂量。
  
    现阶段,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笔者认为,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工作者也应变得更为专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举措也应加紧完善,这样保护知识产权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否则诸如鼓浪屿”商标拍卖这样的戏剧化场面还可能会再次发生。

Tags: 商标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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