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少南12日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主持人:去年人民法院在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王少南: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对于激励自主创新、实现技术突破、打造知名品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具有独特作用。2009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也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报告》中提到,各级人民法院一年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这充分反映了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涉及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工作重点、司法政策、体制机制、司法解释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共36条具体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出了全面部署; 启动了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以进一步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影响和制约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打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公布了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首次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集中公开了23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维护知识产权司法标准的统一;公布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就做好金融危机影响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20条具体意见;制定《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进一步解决民事纠纷案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下发《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统一专利侵权审判标准,确保修改后的专利法能够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出台《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以解决此类案件的审理分工问题,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程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也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措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如北京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江苏高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蓝皮书制度的意见》、浙江高院印发了《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解答意见》、山东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工作的意见》、青海高院下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