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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日从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获悉,青岛某轴承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决。
这是烟台莱山警方破获的首起假冒商标案,帮企业挽回100多万元经济损失。
企业受损400万元
2009年,烟台某压缩机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来到莱山公安分局报案称:公司生产的300台空调压缩机因安装了青岛某轴承公司向其出售的600余件名牌轴承,现有20多台空调压缩机出现故障无法运转,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经有关部门初步鉴定,青岛该轴承有限公司向其销售的轴承为涉嫌假冒德国某世界知名品牌的商标。莱山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缜密调查。
连日蹲守抓捕嫌犯
专案组成立后,民警们经过反复讨论,认为必须先将销售该批轴承的业务员抓获,以此为突破深入侦查到公司内部。经向报案人了解,业务员姓孙,除名字外,其他信息不详,另外孙某早已离开其公司,去向不明。
通过网上信息连环作战,参战民警两下青岛,顶风冒雪,经过7个日夜的蹲点守候,最终将嫌疑人孙某抓获。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表明进货渠道均为公司负责人司某一手操纵,他们这些销售员并不知情。民警在青岛四方区成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司某捉拿归案。
账簿明细露出马脚
司某到案后,拒不交代实情。专案组立即调整侦查思路,决定从其它方向入手侦破此案。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民警获取了司某所在公司进、销货的内部明细账,该账目记录了青岛这家轴承公司从他处购进600件假冒德国知名品牌轴承的事实。
为此,侦查员从该账目入手,结合该公司的采购人员、会计人员、销售人员、提货、发货人员的证言,使相关证据形成锁链,从而证实了司某指使该公司业务员孙某销售给烟台的648件轴承,其中600件系假冒德国知名轴承的犯罪事实。
近日,该案由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被告司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孙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