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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审理:“前列康”遇上“前列舒康” 各执一词上法庭

2012-05-09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阚宏军 付广永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4月27日上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内,来自浙江的药业巨头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滁州市明光的一家名叫百草堂的药房对簿公堂。

 

  4月27日上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内,来自浙江的药业巨头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滁州市明光的一家名叫百草堂的药房对簿公堂。

 

  原告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制药企业,其旗下的“前列康”牌普乐安片投放市场已有二十年之久,产品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及港澳地区和东南亚等国内外市场。康恩贝集团每年为维护“前列康”品牌而投入的广告费用就达数亿元。2005年该商标曾被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在市场调查中,原告发现被告滁州市明光百草堂大药房在明知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情况下,长期非法销售多种侵犯原告“前列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前列泌尿康”、“前列舒康”,经查上述涉案产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被告在销售涉案产品的同时也销售原告的正牌前列康产品。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允许,亦未取得原告的授权,实施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前列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召回、封存并销毁含有“前列康”商标字样的包装物及标识,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被告对原告的起诉理由并不认可,其认为市场上包含有“前列”、“康”等字样的药品比比皆是,不能因为其销售的产品上含有这些字样就认定其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拒绝赔偿。目前,该案正在滁州中院知识产权庭的进一步审理中。

Tags:安徽<前列康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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