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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相关商标产品从未投入市场,何来侵权?”—“肇鼎山泉”回应商标侵权指责

2011-08-02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陆志霖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关于“肇鼎山泉”被指侵权一事,广东爱森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日前向羊城晚报作出回应称,申请号为3304146的“肇鼎山泉”商标并未涉及任何侵权,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近日关于肇鼎山泉”被指侵权一事,广东爱森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日前向羊城晚报作出回应称,申请号为3304146的肇鼎山泉”商标并未涉及任何侵权,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尚待最高院依法裁决。目前该案处于受理阶段。

  针对商标被指侵权一事,广东爱森向羊城晚报出示了三个同是肇鼎山泉”商标的申请资料。资料显示,爱森公司于2002年9月11日申请注册申请号为3304146号的肇鼎山泉”纯文字商标。该商标正是此次被北京高院驳回不予以注册的商标。但爱森公司方面强调,该商标至今一直没有使用。

  2006年9月25日,爱森公司申请注册注册号为5630067的肇鼎山泉”商标(绿色文字加图案),该商标于2009年7月21日注册成功并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有效期10年)。此前有媒体称该商标没被批准注册,爱森公司方面表示这与事实不符。

  肇庆市爱森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重组,由新股东与新领导团队管理企业,公司升级更名为广东爱森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并根据经营需要于2009年1月19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肇鼎山泉”商标(注册号7172275号,蓝色文字加图案),该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于今年2月27日公示于2011年第8期商标公告上。目前爱森公司产品上使用的即是该商标。

  被北京高院驳回不予注册的商标爱森公司从未使用过,何来的侵权?”广东爱森公司方面强调,爱森公司不会放弃对肇鼎山泉”商标的注册和维权。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肇鼎山泉’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鼎湖山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公共资源,肇鼎山泉正因为源于鼎湖山才会有现在这个商标”。

Tags:侵权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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