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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司男子替换商标非法牟利近百万

2011-03-25 来源:湘潭晚报 作者:李涛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聂某原系某电气公司业务员,却干起了吃里扒外的勾当,把外单位的产品贴上本单位的商标,对外销售,非法牟利90余万元。

聂某原系某电气公司业务员,却干起了吃里扒外的勾当,把外单位的产品贴上本单位的商标,对外销售,非法牟利90余万元。记者3月21日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了解到,聂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提起公诉。

  2007年底,聂某时任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业务员,他与山东某经贸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将自己公司生产的一台矿山防爆电机车卖给对方。

  当时,聂某所在的电气公司生产的防爆电机车系注册商标产品,有一定的信誉度,价格也高于其他厂家。

  然而,聂某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另一厂家订购了一台同型号的防爆电机车。在运输途中,聂某偷偷将这台电机车上的商标全部换成了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的标志。由于做得隐蔽,对方没有察觉,销售获得成功。

  有了上一次的成功,聂某胆子更大了,他如法炮制,前后一共卖出了五台假冒商标的电机车,销售金额90余万元。

  但好景不长,2008年9月,聂某售出的这批防爆电机车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客户向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维修,该公司在查实情况后发现并未向该使用单位销售过防爆电机车,遂向警方报了案。

  很快,聂某被警方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岳塘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聂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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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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