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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商标连遭侵权波马公司两个月内起诉了四次

2011-02-18 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贾磊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昨天下午(2月17号),在(浙江宁波市)北仑法院陈广秀法官主持下,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彪马”生产商)与被告宁波一大型连锁超市就商标侵权签署了调解协议。

昨天下午(2月17号),在(浙江宁波市)北仑法院陈广秀法官主持下,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彪马”生产商)与被告宁波一大型连锁超市就商标侵权签署了调解协议。

  这已经是近两个月来,陈法官办结的第四起波马公司起诉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有影响的大型超市也存在侵权

  与以往起诉对象为个体工商户、小型商店或服装企业不同,彪马”这次直接把诉讼对象定为这家在宁波甚有影响的大型超市。全国都在反侵权,这些国外名牌在中国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是越来越浓厚了。”去年12月接到这个案子时,陈广秀法官不禁感叹。

  2010年7月,波马公司开始注意到被告超市在北仑区的两家大卖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标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侵权服装及鞋类产品。五个月后,波马公司向北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书上写得明白,波马公司将分别起诉这两家大型卖场,并把目标直接指向了卖场背后的总公司。

  超市方立即停止销售标有‘PUMA’商标的侵权服装、鞋类产品;赔偿原告所受到的损失和开支共计2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波马对大型卖场开战,还是首次

  昨天(2月17号),双方总算达成协议超市方停止侵权,波马同意将赔偿数额从20万直降至10万元以下,但要求超市方及其所有分公司如若再次侵犯波马商标权,赔偿10万元。

  大型超市也涉及侵权?并且在知识产权业主起诉时,毫无还手之力,这一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据统计,2008年以来,网上波马公司作为原告的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判文书有近600篇,但对大型卖场开战,这还是首次。

  我们并不是通过打假获利。”波马中国代理公司法务部的王经理强调说,波马公司虽然案件很多,但大多以调解结案,最终的赔偿数额我们要求的也不高,往往就像今天这样几万元了事。其实像我们这样从上海赶来,差旅费和发现侵权行为这些必要的开支也花不少钱,因此我们纯粹是从维护品牌的角度才高强度打假。”
值得欣慰的是,在经历了这样数百起侵权案件之后,王经理对于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赞不绝口,没有本地保护意识,对于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为均予以支持,没有任何保留和徇私。”

  生产商已经注意了,但销售商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陈法官提示说,销售商在进货时应当负有注意商品商标的义务。像这种大型超市,货源都由统一的采购部负责遴选,然而采购部却只关注质量和价格,对知识产权问题重视不够,也缺乏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采购人员。以后商家采购时一定要提高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对于远低于该注册商标产品进货价的货物要敏感警觉,避免无谓的赔偿。”

Tags:起诉  侵权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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