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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舱商标强人状告广汽本田侵权(图文)

2010-11-29 来源:法律与生活 作者:盛学友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头等舱,不只属于天空!”5年前的一天,这样的想法“飞”进了正在乘坐飞机的蒋运强的脑海。

谁的头等舱”

  头等舱,不只属于天空!”5年前的一天,这样的想法飞”进了正在乘坐飞机的蒋运强的脑海。不久,他把头等舱”申请注册为商标——在法律上,头等舱”商标的知识产权从此属于蒋运强。这是《商标法》允许公民个人注册商标的历史时期,一个个案。

  2009年前后,汽车行业的跨国公司——广汽本田的雅阁车型的玻璃和车头上,开始出现头等舱”三个字。广汽本田的多家4S店,在使用头等舱”的标识销售本田雅阁。

  因无法坐视自己的智慧结晶成了别人的嫁衣”,蒋运强踏上了维权之旅。

  蒋运强与广汽本田,一方是普通中国公民,另一方是著名跨国公司。是跨国公司侵犯了中国公民的知识产权,还是中国公民另有所求?他们谁将是这场头等舱”商标纠纷的最后赢家?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1月上半月期)

  

头等舱”商标注册人叫板广汽本田

  一方是拥有合法商标权利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世界知名汽车制造企业,蒋运强高调叫板”广汽本田,其维权之路会通向何方?

  如果不是有人提醒,我恐怕到现在还不知道,有人把我注册的‘头等舱’商标用在了‘本田雅阁’和‘本田奥德赛’的宣传和销售上。”2010年国庆节前,蒋运强对本刊记者说。

  在调查取证之后,蒋运强发现,侵权非常严重”。为了维护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他开始叫板上述两款车的所属企业——广汽本田及其特约经销店。蒋的举动,曾被媒体广泛报道。

  头等舱”的商机

  36岁的蒋运强,是一家知名跨国公司的白领。

  这位激情四射的重庆人,在大学读的是市场营销专业,如今在一家跨国公司从事销售管理工作。身为市场营销人员,他却一直热衷于创意方面的事物。

  由于工作原因,蒋运强经常乘坐飞机出差到各地。期间,飞机上的头等舱触发了他的灵感。在他看来,头等舱代表身份、地位、成就、尊贵、舒适……头等舱”三个字里蕴含着极大商机。经过一番思索,他决定以个人身份,把头等舱”注册成商标。蒋运强分别于2005年的5月27日、11月21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汽车类、家具类的商标注册申请。

  2005年8月17日和2006年3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先后受理了蒋运强的申请。2008年3月14日和2009年3月14日,汽车类和家具类头等舱”商标注册成功。

  至此,蒋运强成为汽车类、家具类头等舱”商标的合法权利人。2009年12月,蒋运强以120万元的价格,把头等舱”家具类商标转让给了新加坡一家上市的家具公司。这意味着,蒋运强手里只剩下了头等舱”的汽车类商标。

  在接受采访时,蒋运强并不掩饰想让头等舱”商标在汽车类产品里被用起来”的渴望:政府鼓励车企打造自主品牌,也要求政府采购达到50%,但实际才不到十个点。主要原因是没有一个品牌能担负起这个重任,而‘头等舱’不论是内涵还是知名度将是不错的选择。”由于他自己非常珍视这个商标蕴含的意味,所以想为这个女儿”找一个好婆家”。

  广汽本田4S店使用头等舱”

  2010年上半年,蒋运强开始和一些汽车厂家商谈汽车类头等舱”商标的合作事宜。

  据蒋运强介绍,4月的一天,他在和某知名汽车厂家商谈合作时,该厂家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告诉他,广汽本田正在强势推出雅阁头等舱”、奥德赛头等舱”,并质疑他是否一标多卖”。震惊之余,蒋运强申明绝无可能”。那位负责人表示,在这个问题妥善处理前,暂不考虑合作事宜。

  离开那家汽车企业后,蒋运强上网搜索,发现使用头等舱”字样的广汽本田特约店至少有五家,分别是天津滨海店、长沙华顺店、广州汇峰店、武汉芝友店、新乡太平洋店。

  在天津滨海店雅阁头等舱”的宣传材料上,一架翱翔的飞机下面,是一辆广汽本田雅阁汽车,该车车牌位置非常明显地标有头等舱”字样;资料上还标有广汽本田第八代雅阁头等舱”,头等舱”三个字被放大;滨海店2周年店庆特别献礼专为尊贵的您而定制的雅阁头等舱”;将氙气大灯标注为头等舱天使眼”,并附有头等舱功能配置表”……

  2010年4月16日,长沙华顺店在网络上宣传,自2009年5月华顺本田店独家推出雅阁头等舱以来,短短一年时间内,销售已经超过了1000台,题目为周末狂欢,购雅阁头等舱送全保,庆贺雅阁头等舱销售超1000台”的文中10多处使用了头等舱”字样,并称华顺本田店雅阁头等舱的成功对长沙市甚至湖南车市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直到蒋运强取证时,华顺店建筑物外墙还打着大大的户外广告头等舱独家上市”。

  2010年3月19日的网页上,广州汇峰店奥德赛皇家头等舱汇峰独家上市,汇峰车主开心农场盛大开幕”的文章中称,3月13日15点,广汽本田汇峰店奥德赛皇家头等舱独家尊容上市,奥德赛皇家头等舱是为热烈庆祝鹏峰汽车集团皇家车型突破6000台,而在广州、深圳、惠州三地同步推出的一款皇家版车型。

  2010年4月30日,武汉芝友店网页宣传为配置升级,广本推出新版雅阁‘头等舱’”。

  新乡太平洋店更是倾力打造雅阁‘头等舱’限量版”,2009年7月21日的新乡汽车网上说,该店倾力打造的限量版雅阁更显高贵,真的称得上是雅阁中的头等舱”。

  怎么也没想到,本田雅阁、本田奥德赛宣传销售,如此大面积使用‘头等舱’”,蒋运强越看越生气,而且数量之多、影响之广、之深、之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蒋运强认为,广汽本田旗下的雅阁”、奥德赛”擅自使用头等舱”商标,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他决定维权。

  艰难维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蒋运强于2010年5月进行了多种方式的取证。

  从他提供的公证材料来看,广汽本田旗下的特约店在车身明显位置及店内等相关宣传中,明显使用了头等舱”标识。

  5月31日,蒋运强委托律师向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天津、长沙、广州、武汉、新乡5家特约店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和头等舱”商标有关的一切商业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

  6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广汽本田广报科刘青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头等舱’只是雅阁推出的一款至尊车型,第一次听说索赔一事。”

  在律师函发出之后,广汽本田公司于6月9日左右打电话给蒋运强的律师,要求看侵权证据。律师向广汽本田发出了相关照片之后,广汽本田于6月18日回复说,没有侵权”。在这期间,还有一个插曲。

  6月10日,重庆国际车展开幕。蒋运强决定,在开幕现场开展维权行动。

  从蒋运强提供的视频、照片等资料上可以看到:第一天,在车展内场”维权时,他们被保安护送”了出去;之后几天,蒋运强在场外继续声讨本田雅阁”的侵权行为;最后一天,蒋运强等人经过广汽本田”的展台时,展台里冲出几个大汉,抢走了他们的维权牌子并撕扯、脚踩……

  蒋运强发现,媒体报道及车展维权之后,用百度搜索雅阁头等舱”,相关网页只剩下几万篇,而之前高达几百万篇”。

  广汽本田:没有法律责任

  日本是世界上保护知识产权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作为一家在中国经营的中日合资企业,广汽本田也非常注重宣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广汽本田的网站上,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内容版块。在这个版块上,有这样一段文字:1998年始至2009年6月底,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北京市、辽宁省、福建省、甘肃省等21个省(区、市)的工商部门、技监部门、海关及相关部门已查处了3554次侵犯Honda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享有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权利的同时,广汽本田也有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

  那么,4S店使用头等舱”宣传、销售雅阁和奥德赛两款汽车的情况,广汽本田公司是否知情?这一行为是广汽本田的行为还是4S店的行为?如果是4S店的行为,广汽本田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如广报科刘青所说头等舱”只是雅阁推出的一款至尊车型……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对于以上问题,广汽本田公司广报科温玉贞科长认为,广汽本田公司从未生产和销售任何使用头等舱”商标的车型产品,也从未在任何公司商业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头等舱”词汇或授意特约销售服务店使用头等舱”作为广告创意或宣传要素。

  广汽本田公司法务监察室法规科张科长也认为,广汽本田并未侵犯蒋运强的知识产权。她说:如果双方都坚持各自观点的话,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我公司不使用、也没有购买‘头等舱’商标的意愿。更没妨碍他任何转让商标的权利。我们只想表达一个至尊、华贵的意思,从没想把‘头等舱’作为商标宣传。”

  广汽本田的张科长还表示,在接到蒋运强的律师函之前,广汽本田不知道4S店使用头等舱”宣传、销售雅阁和奥德赛两款汽车的情况。至于广汽本田的责任,她说:因为4S店是独立法人,即便他们侵权,我们无权处罚,也没有连带责任。”

  但这位科长同时表示,公司作为管理者,会对其4S店提出建议和要求,如果他们违反了公司规定,违反了合同约定,可以取消其经销资格。

  特约店:不再使用头等舱”

  天津滨海店销售顾问田坤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她不知道该店使用头等舱”的情况。而公证员到滨海店进行证据保全时,就是向自称田坤”的女士索取了相关宣传资料。而一位赵姓经理则称,他本人只负责销售,其他一概不知”。

  长沙华顺店的姚小姐记下本刊记者的电话,表示让该店相关负责人回电话,但截止到本刊记者发稿,也未得到他们的回话。

  广州汇峰店一位接电话的陈小姐说,奥德赛皇家头等舱只是一款车型,代表尊贵、与众不同。她说:厂家经常来店里参观、指导,应该知道这款车型的。”该店林姓经理说,他们只是随便起了一个名字,这样便于区别其他车型,还可以吸引客户眼球,其实都是同一规格、同一版本的车,只是名称换了而已,不代表广汽本田公司行为。接到律师函后,我们就不再使用‘头等舱’了”。

  武汉芝友店市场部孙先生说,他们不使用头等舱”字样已经四五个月了,厂家说这件事情他们全权处理”。

  新乡太平洋店销售部李经理则称,我们一直没用过‘头等舱’做宣传”。

  蒋运强:广汽本田侵权

  在2010年8月第七届中国汽车营销首脑风暴·拉萨峰会”上,广汽本田副总经理郁俊的发言及媒体专访中提到,第八代雅阁的营销推广培训由广汽本田对全国350家销售店进行全员统一培训。

  蒋运强说:由于长期在外企工作,我深知国际大厂家对经销商的掌控能力的绝对强势,经销商无权对所经销品牌作任何修改……”

  他据此认为,对于特约店的任何经营行为,广汽本田都是知晓的,换言之,头等舱”是广汽本田的营销策略,特约店只是执行而已。

  蒋运强分析,天津滨海店等5家特约店均是广汽本田的明星店,必定是厂家关注的重点,在长达一两年的时间、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特约店均使用头等舱”商标,广汽本田不可能不知道”。它是怎样管理市场的?它是怎样管理品牌的?如果不知道,那它作为一家国际上市公司怎样对股民负责?怎样对买车的消费者负责?”他激愤地发问。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蒋运强还提出一连串问题:特约店是否可以随便取名字、定车型?如果可以,取名为‘雅阁宝马’、‘雅阁奔驰’是不是也没问题?如果不可以,那特约店是不是侵犯了厂家的商标权?所售的‘头等舱雅阁’是不是山寨雅阁?是否损害了雅阁的品牌形象?”

  一位专业律师认为,蒋运强提供的部分资料显示涉嫌侵权行为较为明显,另一部分是否侵权可能存在一定争议。

  但是,面对广汽本田公司4S店使用‘头等舱’,本公司无法律责任”和相关4S店已不再使用头等舱”的现状,蒋运强要想讨个说法,恐怕还要走法律途径。

  在2010年5月份,曾有媒体报道,蒋运强欲以第八代雅阁自2008年上市以来到2010年上半年的38万辆销售额作为索赔基准线。按照他的计算方式,每辆雅阁车的保守利润为3.5万元,38万辆的总利润为133亿,他按1%来索赔,就是1.33亿元——再加上向4S店索赔的300万元,总额达到1.36亿元。如果他以这一数额向广汽本田及4S店索赔并打赢官司,那无疑会再一次彰显知识产权的价值和魅力。

  (注:对于事态进展,本刊将继续关注)

  附:个人注册的法律变迁

  自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开始实施算起,这部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有重要地位的法律,已经走过27年的旅程。

  在这27年中,《商标法》经历了知识产权成果日益丰富和加入WTO签署知识产权协议等重大事项考验。为了顺应形势之变,这部法律在1993年首次修改,在2001年第二次修改。2009年11月,第三次修正的动议已经报请国务院审议。

  个人注册”写进法律

  在重庆市民蒋运强注册头等舱”之前,《商标法》走在从初创到成熟的路途中。

  在施行10年后的1993年,《商标法》第一次修改。此次修改,一方面,是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把服务商标”纳入了《商标法》的保护范畴;另一方面,在《商标法》实施的这个10年,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日益增多,从法律的层面增加了打击力度。

  2001年,在经过多年努力之后,我国被吸收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成员。为了与世贸组织的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规则接轨”,同时也为了适应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经过此次修改,《商标法》一个最大变化,就是个人有资格申请注册商标。这一变化,突破了以往只有企业才有资格申请注册商标的限制。在一篇题为《〈商标法〉修改回顾及展望》的文章中,作者对个人注册”写入法律的背景做了通俗易懂的阐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和发展,以公有制为基础、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其中,从事种植、养殖劳动的农民、渔民,以及科技领域新产品的研发技术人员等自然人,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商品,创造财富,迫切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对该产品所应当获得的权利和利益。《商标法》的修改,使他们也可以像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那样享有自己因智力劳动而取得的民事权益——商标权,从而为其努力依靠先进工艺和科学技术手段,生产优质产品,获得更好经济收益产生了积极作用。”

  用文件”加紧箍咒

  经过第二次修改的《商标法》,于2001年12月1日实施。4年多之后,蒋运强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头等舱”商标。

  在蒋运强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像他这样的个人申请注册商标者越来越多。2002年8月,一位记者在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得到的信息是:新《商标法》自去年1 2月1日实施以来,在该省掀起了一股不大不小的自然人注册商标的热潮。目前,自然人注册商标已占新申请注册商标总数的3/5。”

  翻看当年的新闻,其他地方的情况与之类似。在山东省威海市,自新《商标法》允许个人注册商标之后的几年间,个人注册商标占全市总注册数量的90%左右。

  一项注册商标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以前的自然人注册商标,多为台湾等(地的人)涉外申请注册,也有少数内地个人申请注册。2002年之后,内地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成了商标增量的主力军。”消息显示,2008年之前,我国的商标申请数量连续7年居世界第一位。而这7年,正是2001年《商标法》修改后的7年。

  个人商标的注册者,大体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像一位个体服装厂老板一样,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了商标,今后要靠自己的品牌闯市场,让商标增值,传给子孙后代”;第二种是像蒋运强这样头脑活络的人,他们把某个创意注册为商标,把商标作为商品对待;第三种是一些钻《商标法》空子,抢注商标甚至恶意抢注他人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者。

  由于第三种情况的大量存在,神五”、神六”、太有才了”,甚至禽流感”都成了抢注对象。抢注热”,带来了倒卖热”。

  在上述背景下,商标侵权纠纷的数量直线上升。

  2007年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对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乱象,用一些条件”进行规范。注意事项”要求,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转让等事宜的,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之一:一是个体工商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二是个人间合伙的,以全体合伙人姓名共同申请;三是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承包合同签约人姓名申请;四是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由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姓名申请。

  这意味着,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门槛已被抬高。

  目前,《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在进行,公众最为关注的依旧是有关个人注册”规定的变化。

Tags:头等舱  蒋运强  本田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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