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广告关键字侵商标 欧盟裁Google须负责

2010-03-26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欧盟法院3月23日裁定,搜寻引擎巨擘Google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把著名品牌的广告关键字出售予冒牌产品生产商,便须负上责任。

       
    欧盟法院3月23日裁定,搜寻引擎巨擘Google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把著名品牌的广告关键字出售予冒牌产品生产商,便须负上责任。分析指,此举势将打击Google的广告收益,Google也得花大量人力资源监察有关广告有否侵犯商标。

  卖广告占97%收益

  Google在AdWords系统中,以拍卖形式出售赞助连结,投得者可用某一关键字卖广告,当客户输入该关键字搜寻时,会自动连结至相关广告。国际著名品牌路易威登酩悦轩尼诗(LVMH)等法国多家奢侈品制造商,担心冒牌货生产商买下与他们的品牌名称相同的关键字,用以出售冒牌货。欧盟法院裁决指,冒牌产品生产商购买有关名牌的关键字卖广告,并无违反商标法,但是Google必须证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或无法控制自动广告系统内的数据。

  Google表示,公司现有政策已禁止刊登冒牌产品广告。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则批评,该案并非关乎冒牌产品问题,而是这些名牌拥有人企图扩大商标法,延伸至网上关键字广告上。Google去年收入达237亿美元(约1,840亿港元),出售广告的收益占97%。

Tags:欧盟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