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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什么权力重奖“驰名商标”?

2009-10-07 来源:珠江晚报 作者:赵勇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湖北重奖12家驰名商标企业,总金额达到700万元。这是9月30日《长江日报》上一篇很不起眼的短新闻,但在网上却引发了强烈的质疑。

   
    湖北重奖12家驰名商标企业,总金额达到700万元。这是9月30日《长江日报》上一篇很不起眼的短新闻,但在网上却引发了强烈的质疑。

    政府有什么权力重奖企业”?这些钱为什么不用于义务教育”?与其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这些质疑归结起来,用政府媚商”这四个字就足以形容,从本质上来说,这和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给予投资者种种特权,是一样的。其根本的症结在于政府没有搞清楚自己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一个企业是不是能壮大、一种产品是不是有信誉,这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市场说了算的事情。产品质量好,消费者自然就会认可,企业自然就能壮大。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句话虽然有点老套,但道理是对的所谓名牌、所谓驰名商标,都只是消费者的一种认可而已,何至于要有关部门如此隆重地奖励?可口可乐不是什么美国的驰名商标,但照样风行全世界。三鹿奶粉头顶 中国驰名商标”等多重光环,最后还是闹出了三聚氰胺的丑闻。更严重的是,所谓的驰名商标”评选,在很多时候已经成了 花钱就能买到”的灰色交易,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一些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会屡屡曝出丑闻。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给产品进行安全和质量合格认证就足够了,至于名不名牌,驰不驰名,那完全是消费者的事,根本不应该插手。前段时间有学者呼吁取消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评选,我看这才是正确的思路。舍不得终止这样的评选,没有别的解释,原因只能是评比组织者和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不愿割舍评比带来的既得利益。这种变味的评比继续搞下去,最终受伤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企业自己。

    湖北重奖驰名商标,其实也是这种权力纠结市场”心态的延续。对于政府来说,能做的只能是给企业提供公平、优良的服务,至于掏出纳税人的巨款奖励企业,那完全不在权力许可范围之内。而之所以如此,既说明政府没有公共财政”的意识,也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权力边界。

    真正的名牌和驰名商标,只能存在于消费者的心里,只能由市场自发生成,它不需要政府的奖励,需要的,只是一个自由生长的空间。

Tags:驰名商标  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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