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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2009-05-06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为全面、系统地阐述我国政府为做好2009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所采取的各项重大举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该计划正式印发实施。
 
    一、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一)起草、制订、修订部分专利保护法律法规

  1.做好《专利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工作。

  2.完成专利审查指南和操作规程的适应性修订。

  3.做好《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4.加快出台《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暂行)规定》。

  5.适时出版《中药发明专利审查标准指南》。

  (二)起草、制订、修订部分商标、版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1.加快《商标法》的修改,适时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工作。

  2.研究制订《商标代理条例》。

  3.修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

  4.推进《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的修改及制订实施,研究《作品自愿登记管理办法》、《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的修改及制订实施。

  (三)起草、制订、修订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

  1.完成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

  工作。

  2.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完善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3.研究起草商业秘密保护指导规则。

  4.研究制订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指导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5.研究制订《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6.制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强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

  7.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8.开展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调研工作。

  9.发布《植物品种命名规则》。

  10.研究制订《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暂行办法》。

  11.制订《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完善药品标准管理体系。

  12.推进落实《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

  13.继续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修订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和产业化。

  14.加快《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工作,依法完善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制度,构建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

  (四)起草、制订知识产权司法解释

  1.完成《关于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保护驰名商标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启动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3.启动反垄断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并在年内发布实施。

  二、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计划

  (一)开展专项行动

  1.组织协调开展全国性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2.开展以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为重点的“雷雨”执法专项行动。

  3.开展以打击专利诈骗行为为重点的“天网”执法专项了行动。

  4.部署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文化市场整治行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5.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动漫市场侵权盗版行为。

  6.开展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7.进一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批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8.组织农资、建材、食品、家电下乡产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有关质量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

  9.加强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净化互联网文化环境。

  (二)加强日常执法

  1.以保护涉农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继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3.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对成规模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化商标监管。

  4.依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加大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力度。

  5.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中的举报、协查、通报、统计和备案等制度,执行好《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暂行办法》,激励举报和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

  6.加强对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等违法侵权行为的日常执法检查,打击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7.加强对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和事后监督,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行为。

  8.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打击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行为。

  9.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及时查处植物新品种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

  10.在口岸进出口环节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产品非法进出口等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1.打击盗版接收、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

  12.加强知识产权滥用的研究,针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加强与外国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和交涉。
 
    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计划

  1.积极推动各地法院开展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的探索和试点。

  2.尽快研究解决由北京市有关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受理专利和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问题。

  3.统筹规划和适当调整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体制,继续从严掌握对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指定管辖制度,探索建立基层法院跨区域管辖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合同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制度。

  4.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和指定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其他中级法院设置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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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知识产权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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