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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商标策划侵权官司上法院告出“驰名”

2009-03-18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聂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毫无知名度的牌子,一夜变身“驰名商标”
 


                     通过司法途径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飞马味精,其包装上并没印上驰名商标字样记者张路桥摄

    毫无知名度的牌子,一夜变身“驰名商标”。昨日(17日),重庆市高院新闻发布会称,大量的无名商标,通过“司法”途径,一夜驰名,已泛滥成灾。我市采取措施,杜绝一些企业将“司法”作为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

  3月6日起,我市将审理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的法院,缩减了3个。如今,此类案件只由一中院、五中院审理。相关人士称,这两个中院的知识产权案审判力量雄厚,质量高,更能有力阻止一些商标通过“司法途径”一夜成名。

  背景

  无名企业借道司法

  成为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太多太滥,已影响市场品牌的健康。前不久的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专门对此提了议案。相关人士说,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于2001年开始。那时,修改的《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除工商部门的行政认定外,新增了司法认定。司法认定的目的是为解决审案中的一个难题:一些家喻户晓的商标被跨类别使用、或用于网络域名时,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无法直接认定为侵权,而只有先认定被使用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再通过保护驰名商标的特殊规定来认定商标侵权。

  按照《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有两种方式认定,一是通过工商部门的行政认定,另一种是司法认定。两个认定方式,行政认定的效力比司法认定的效力高,但行政认定十分缓慢,有时要花两三年才能得到回音;而另一种是司法认定,通过打个商标侵权官司,花6个月时间,便可能实现“驰名”。而且,由于《商标法》第十四条中的五点太原则,不够细致,司法认定时,随意性较大,因此,不少企业纷纷放弃行政认定,取道司法认定。

  个案

  企业为“驰名”

  花10万策划“侵权”

  昨天,让多个商标一夜驰名的我市律师刘波(化名)说,司法程序是一条捷径。他举例说,去年初,一家企业找到他,希望他将名气并不响亮的某个皮鞋商标,变身“驰名商标”。“那名老板当时承诺,给我10万元。”刘律师说,接到这个业务后,他立即策划:先找相邻某省一家企业,给点钱“帮忙”,生产侵权证据:以鞋子商标生产某种茶具。刘律师说,随后,他在那个省的一个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称茶具侵权,并向茶具厂家“索赔”。7个月后,那个皮鞋商标便顺理成章成了“驰名商标”。市高院法官李佳说,一些不太出名的企业,为了一夜“驰名”,策划案件比较普遍。她说,企业往往请农民、个体户、无业者作被告。

  调查

  重庆管得严“驰名”借道外省

  刘律师说,找他帮忙让商标驰名的企业,大多来自江浙等地。那些地方的老板,商业意识强,他们看好驰名商标强大的宣传效应。

  刘律师说,近两年,他所代理的涉及驰名商标的案件,几乎全是借道外省的中院。他称,2007年,我市高院出台相关规定后,要让一个不太出名的商标驰名,比到外省困难。

  市高院李佳法官称,2007年前,我市为了防止驰名商标泛滥成灾,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以最大化地减少企业利用司法手段,让商标“驰名”。

  据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今,我市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了驰名商标有22个。其中,本土企业通过法院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只有3家:龙湖房产、秦妈火锅、飞马味精。

  相关人士称,与我市相邻的某省的数十个中院,一年让近千个商标“驰名”。在全国,数以万计的商标,由中院“认定”。

  影响

  无名商标“驰名”品牌认知混乱

  李佳法官说,通过司法途径驰名的大量商标,本身并无多大名气,这降低了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信任。一家皮鞋企业称,驰名商标泛滥,导致商品品牌认知、流通秩序的混乱。

  李法官指出,通过司法途径认定的驰名商标,企业在使用时,需要标明是法院判决书中的认定,并需要标出法院的名称及日期。她说,不少企业使用司法途径认定的驰名商标时,违法使用:直接冠以“中国驰名商标”,用于产品外包,或者是其它宣传。而事实上,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不到一百个。

  记者调查发现,我市通过司法途径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飞马味精,其包装上并没印上驰名商标字样。该公司办公室一负责人称,他们不想像某些企业一样,违法使用“驰名商标”。

  昨天,家住江北的市民刘丽说,她到商场买衣服等各类生活用品时,就常遭遇驰名商标的困扰,一些品牌闻所未闻,但却赫然印着“驰名商标”字样。

  举措

  缩减审判法院减少无名变“驰名”

  发布会上,李佳法官称,从3月6日起,我市调整了驰名商标管辖范围:二中院、三中院、四中院将不再审理需要认定“驰名商标”案件,该类案件,将只由一中院、五中院审理。管辖范围由此调整。二中院还未审理完的,将移交给五中院;三中院、四中院未审完的,将移交给一中院。

  此前一月,最高院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通知:全国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收归在省会城市的中院,直辖市的该类案件,仍由直辖市内的中院管辖。相关人士称,依照这个通知,我市5个中院,仍可以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李法官则称,我市是“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主动缩减了3个法院,让知识产权案审判力量雄厚、质高的两个中院管辖,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一些企业把司法认定当作捷径,让商标一夜驰名。

  相关人士称,以前,全国可认定驰名商标的中院,多达300多家。现在,最高院作出调整后,全国只有数十家中院可以认定驰名商标。中院此举,是为了实现让专家审判此类案件,从程序上减少一夜驰名。相关人士称,在全国范围内,一场拉网评查通过司法途径成为驰名商标的案件即将展开。据市高院法官称,我市还将对过去已生效的涉及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案件,进行评查。

  建议

  修改《商标法》

  杜绝无名变驰名

  相关人士还介绍,治理将多管齐下,预计今年上半年,最高院将就驰名商标的认定出台新的相关司法解释。

  市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法学博士孙海龙称,今年我市主动缩减三个涉驰名商标案件的法院,得到最高院的充分肯定;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有重庆防止驰名商标泛滥的研究成果。孙海龙说,目前,包括他在内的一些专家还在研讨,是否修改《商标法》,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企业利用司法手段,让无名商标一夜驰名。

  孙海龙还说,程序公证是实体公证的保障。他说,在审判的程序上,该类案件可以增加一个环节,让审判委员会参与审理。据了解,下月18日、19日,最高院的知识专业理论委员会将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研讨会。届时,专家将对如何杜绝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泛滥进行深入研讨。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廖翠娟律师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法院可与工商部门联手,防止“驰名商标”泛滥成灾。

  廖律师说,每年,法院将认定的驰名商标交给工商部门。再由工商部门定期检查,看这些企业在使用“驰名商标”时,是否违法使用。如果自行使用为“中国驰名商标”等,则对其处罚、责令其停止使用。
Tags:法院  官司  侵权  商标  策划  驰名  无名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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