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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武人家”注册三年被驳回武汉企业起诉国家商标局

2009-01-10 来源:荆楚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武人家)因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的行政裁决不服
 


  近日,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武人家)因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的行政裁决不服,委托某商标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象为国家商标局。北京中院已经立案。此事件受到武汉鸭脖行业及相关人士的极大关注。

  申请三年终被驳回

  2004年4月21日,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吴继学,主营业务为卤制品加工和销售(主要是鸭脖系列产品)。同年,该公司成功注册“精武路第一家”商标。 

  2005年10月28日,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精武人家正式委托湖北某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注册“精武人家”商标,申请的是商标国际分类中的第二十九类。 

  2008年3月19日,国家商标总局以精武人家申请的商标精武人家和天津某公司已注册商标“精武”相似为由,驳回注册申请。随后,精武人家再次委托华中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2008年11月24日,国家商标总局对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商标精武人家的注册申请,再次以相同理由予以驳回。至此,精武人家商标注册的行政程序彻底终止。 

  武汉市民:“精武人家”就是精武鸭脖 

  在很多武汉老百姓心里,精武人家已经是武汉精武鸭脖的代名词,“精武人家”四个字背后的含义就是最正宗的精武鸭脖。 

  家住武汉武昌东湖路的张伯伯很是疑问:我一直就是吃精武人家做的鸭脖子,“精武人家”还不是商标吗? 

  在武汉光谷某写字楼上班的李女士称,每次外地的朋友要吃武汉鸭脖子,她基本上都是将精武人家的产品作为首选。武汉这么多品牌的精武鸭脖,她觉得就只有精武人家的包装做得最放心最有档次。“精武人家”申请注册商标是合情合理的,不被批准是没有理由的! 

  在武汉街道口某广告公司工作的王先生说:精武人家做的鸭脖子早已扬名国内,如果这个商标不被批准注册,那真是我们湖北鸭脖行业品牌的损失,这可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啊!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几乎所有的武汉市民对于精武人家商标申请被驳回的事情,都觉得很可惜。 

  涉事企业:品牌是心病,希望得到理解与支持 

  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继学,一名土生土长的武汉精武路居民。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在精武路口开始做鸭脖子生意,因其制作销售的鸭脖子系列产品质量过硬、口味正宗,逐渐得到武汉食客接受和认可。整个精武路有18家做鸭脖子生意的商家,记者到位于精武路口的精武人家总店采访时,看到只有精武人家店面前是有顾客排起了长队等候购买鸭脖子。 

  面对该公司“精武人家”商标申请被驳回的事实,吴继学董事长这样说道:“我做了十几年的鸭脖子,到今天,我们精武人家的鸭脖子可以说是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和认可了。一直以来,商标品牌问题就是我的一块心病,我是真想把全部精力放在做鸭脖子事业上面。说句实在话,一旦这个商标申请不被批准,对我们企业来讲,损失是很大的,作为一个成长中的企业,我们的精力有限,不应该过多地被浪费。我希望在这次的精武鸭脖品牌保卫战中,我们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更多地为武汉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帮助。把精武鸭脖这个湖北品牌产业做大做强,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经理童明俊,是这次商标事务诉讼具体负责人。对于起诉国家商标局,他对记者表示:我们对国家商标局的行政裁决确实不理解,驳回的理由是难以让我们企业接受的。精武鸭脖是我们武汉精武路商家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品牌,精武鸭脖和天津没什么关系。我们相信人民法院会给一个公正的裁决! 

  专家观点:“精武人家”不应该被驳回,武汉应切实加强商标保护 

  湖北某商标事务所代理部主任,是“精武人家”商标注册申请事务的具体负责人。他对“精武人家”商标申请被驳回的事实有自己的看法:“这次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是我没有想到的。按照商标申请的一贯标准,个人以为精武人家商标申请是不应该被驳回的。第一,天津‘精武’商标和武汉申请的商标‘精武人家’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天津那家公司商标‘精武’只是一个简单的武士练功夫图案,而且那家公司实际上也不是从事鸭脖子生产的。第二,从国家商标审核的情况上看,像‘某某’和‘某某人家’这两个商标同时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的有很多。甚至是同一个城市有两家公司,一家公司注册商标‘某某’,另外一家注册商标‘某某人家’,这样的申请都是被批准了的。既然人家可以被批准,为什么我们武汉的‘精武人家’不被批准?第三,客观的讲,在现有制度下,我国商标审查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而且缺乏一个统一细分量化的标准。这样,很多时候对企业来讲,是不公平的。在国外,只要存在差异,企业的商标申请就是可以被批准的。” 

  随后,该主任还给记者提供一份资料,该资料共列举了36组商标“某某”和商标“某某人家”同时被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案例。记者看到,最近的一组个案是:福建仙游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在2004年8月28日注册的“宝岛”商标(3460172)和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11月14日注册的“宝岛人家” 商标(5054650)。 

  湖北某商标事务所所长则认为,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土企业商标的品牌保护应尽早出台一些具体方案。“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商标品牌保护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我们的企业和职能部门应该切实行动起来。本次维权案件,给我们武汉的企业是一个很好的提醒。”丰所长对本土企业的商标意识还不够强,充满了担忧。 

  荆楚网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跟踪报道。  

    武汉和天津“精武”品牌之争的相关资料: 

  上世纪80年代末,武汉精武路居民在自家门前架炉做鸭脖子生意。因其口味独特,而瞬间冒出鸭脖店数十家。然而,当时却没人想到申请注册“精武”商标。 

  1997天津一家以生猪屠宰及北京填鸭的饲养、屠宰加工与销售为主的公司注册精武商标。 

  到了21世纪初,武汉精武路居民将精武鸭脖做成了一个全国品牌,成为湖北一个特色产业,精武鸭脖逐渐享誉海内外。 

  2003年前后,武汉几个精武鸭脖大户在申请注册精武商标时,才发现天津人已抢注了精武商标,其保护的商品范围涵盖29大类鸭产品,但没有“鸭脖类”。 

  2005年,注册了精武商标的天津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增加鸭脖类。 

  2007年5月,天津精武派人到汉调查,找到武汉市有关方面欲状告武汉精武商标侵权,其理由是天津的精武商标被滥用,使原始权利人的商标知名度被弱化。 

  2007年10月中旬,随着精武鸭脖湖北省地方标准的审定,武汉精武鸭脖行业协会成立。 

  2008年9月,天津“精武”以 商标侵权的名义,将武汉三家从事鸭脖企业投诉到武汉市工商局,要求工商部门直接给出裁定并进行查处。经过深入调查,武汉工商依法裁定:武汉精武鸭脖不侵权。 

  随后,武汉的文峻律师对天津公司增加鸭脖类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 

  2009年1月2日,武汉的文峻律师就“精武鸭脖”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复议。 

  国家商标局尚未作出最终裁决。
Tags:起诉  精武  驳回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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