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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率先发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意见

2009-01-01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 评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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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相应的担保,昨日(18日),浙江省绍兴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凭借其品牌“会稽山”的影响力,成功向绍兴县农业合作银行贷款高达8200万元。会稽山也因此成为绍兴市出台《绍兴市
 
    不用相应的担保,昨日(18日),浙江省绍兴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凭借其品牌“会稽山”的影响力,成功向绍兴县农业合作银行贷款高达8200万元。会稽山也因此成为绍兴市出台《绍兴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后,成功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第一例。

  “以前企业只能用有形的资产质押贷款,现在用无形的商标评估价值做担保也能贷到款,对企业真的很实用。”绍兴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傅祖康告诉记者。

  为了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近日,绍兴市工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发布了《绍兴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

  绍兴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所谓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

  绍兴市出台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中,详细规定了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应的要求。其中提到,在借款人和贷款人达成初步的贷款意向后,还需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开展商标权价值评估,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与此同时,意见也对贷款的上限额度做了界定:原则上,质押贷款额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商标专用质押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记者 夏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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