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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培正”进京争校名 一审认定“恶意抢注”

2008-10-26 来源:新京报 作者: 评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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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3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校名之争”,为争“培正”这一百年名校的名号,广东培正学院将官司打到北京。广州培正中学作为第三人参加了庭审。

  由于国家工商局商
 
  昨日(23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校名之争”,为争“培正”这一百年名校的名号,广东培正学院将官司打到北京。广州培正中学作为第三人参加了庭审。

  由于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广东培正学院注册的“培正”商标,被告上法庭,广东培正学院一审败诉后,上诉至北京高院。

  两所“培正”并存

  培正中学是广州百年名校之一,创办于1889年,历史上享有“北有南开,南有培正”之赞誉。据不完全统计,遍布世界各地的培正校友约有7万多人,世界各地有数十个培正同学会。培正毕业生中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4名,1998年诺贝尔奖得主崔琦便出自培正门下。

  广东培正学院(以下简称培正学院),位于广州市,前身是私立培正商学院,成立于1996年,1999年时将“培正”名称和图形进行了商标注册,并于2000年得到了批准。其董事长梁尚立,曾任广州培正中学董事会董事长。

  “培正学院”商标被撤

  2001年11月,广州培正中学(以下简称培正中学)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培正学院的“培正”商标注册。

  2007年8月,国家商评委做出裁决,决定撤销培正学院注册的“培正PEIZHENG及图形”商标,理由是如果某一商标已有他人或其他企业使用,并已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则应保护已使用人或企业的权益。培正中学使用的“培正”及校徽标志在教育领域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并有了长期的连续性的沿袭关系,属于使用在先。

  一审认定“恶意抢注

  同年9月,培正学院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商评委有关培正商标的裁定。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在广东培正学院申请注册“培正”商标时,广州培正中学就已将“培正”二字作为校名的主体和最显著部分与该校校徽同时使用,并成为享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此事实,曾任培正中学董事长、现培正学院董事长的梁尚立完全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培正学院仍然将“培正”申请注册为商标,已经构成了恶意抢注。

  对于“抢注”事件,培正学院认为,广州培正中学并不是百年培正的历史继承者,其变更为现有的校名也根本没有得到国家的正式批准,充其量国家也只是允许其使用“培正”作为校名,而不能产生商标的权利。

  此案昨日未做出判决。(记者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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