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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为企业知名字号亮起“保护伞”

2008-09-09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借知名的企业字号,用作自家企业的名称或商标,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称之为“傍名牌”现象,是一些不法商家堂而皇之使用的手段,但在苏州,该现象将逐渐绝迹。
    借知名的企业字号,用作自家企业的名称或商标,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称之为“傍名牌”现象,是一些不法商家堂而皇之使用的手段,但在苏州,该现象将逐渐绝迹。

  昨日(7日),记者从苏州市工商局获悉,今年10月1日起苏州将施行《苏州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下简称“《办法》”)规定,对逾期不改的这些侵权行为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据了解,该《办法》以企业知名字号为保护对象,这在江苏省内还是首次。

  据了解,苏州全市已拥有各类市场主体40余万户,拥有企业名称40余万个。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相关的字号纠纷也日渐增多,据介绍,近年来苏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有60以上涉及字号、商标纠纷,每年还有30多起字号侵权投诉。为解决这一乱像,苏州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规范企业知名字号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办法》自06年开始试行,运转了一年多后,经修改再由苏州市政府明令颁布。

  据了解,《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知名字号的概念,认定的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则、条件、机构、程序和认定后的保护、撤销及罚则等内容。

  《办法》严格规定了知名企业字号的条件和程序,只要符合“企业字号连续使用五年以上,具有独创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连续三年经营业绩良好;有科学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连续五年无质量事故;依法经营,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连续五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这些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并经过专家组的审查和对外公告后,才由苏州市政府认定其为企业知名字号。目前,苏州有92家企业获得企业知名字号。

  同时,《办法》还首次规定了对知名字号的全行业保护制度。一家企业如果被认定为知名字号,其字号不仅在企业所属行业受保护,在其他行业也受保护。对现有的不同行业间企业字号相同的,如涉及知名字号的,工商部门将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有关人士表示,企业知名字号从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予以保护,企业知名字号所有人可以在牌匾、包装、说明书上标注“苏州市企业知名字号”字样,可以使用企业知名字号进行广告宣传,没有这一字号却擅自用于对外宣传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Tags:苏州  字号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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