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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裁决不应撤销

2012-06-2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欧志葵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自从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王老吉商标案仲裁的结果出炉后,这个“中国商标第一案”一波三折。加多宝方面不服上诉后,又向媒体释放“陈鸿道案件被撤销”消息。

  自从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王老吉商标案仲裁的结果出炉后,这个“中国商标第一案”一波三折。加多宝方面不服上诉后,又向媒体释放“陈鸿道案件被撤销”消息。昨日,记者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组织的“王老吉商标高端法律专家论证会”上了解到,十多位到会的权威法律专家讨论后表示,王老吉商标案裁决不应撤销。

  今年5月9日,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鸿道集团不服裁决,于2012年5月17日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要求撤销裁决的上诉,法院受理立案。

  事件的另一方广药集团也迅速迎战。继在端午假期抢先在广州千余网点上市新装红罐王老吉凉茶后,广药又加速在全国铺货抢夺加多宝凉茶的市场。日前有消息称,6月23日15点30分,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经侦支队与上海市工商局嘉定分局经检支队在上海查封了480件老款红罐“王老吉”凉茶。这些被查封的凉茶由上海市尤永商贸公司经营,加多宝在武汉的工厂生产,生产日期为今年5月12日。有广药内部人士对此评价称,加多宝在收到5月9日的仲裁裁决之后,仍在5月12日继续生产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严重侵权

  对于此前仲裁案或被推翻的猜测,此次的论证会上多位法律界权威人士表示,鸿道集团撤裁申请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不应得到支持。“鸿道集团想翻案几乎无可能。”

  加多宝回应:

  知名商品外观专利不受期限限制

  加多宝回应:

  知名商品外观专利不受期限限制

  “我们的外观专利,就算专利到期,也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昨天,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回应称,加多宝的产品红罐凉茶属于知名商品,其特有的包装装潢权受法律保护,且不受期限限制。同时,冯志敏指出,该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我们相信法院会依法处理。”

Tags:王老吉  撤销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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