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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凯悦”状告东莞“金凯悦”侵权索赔800万

2013-03-18 来源:东莞日服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东莞本土酒店巨头,广东金凯悦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悦酒店”)被告上法庭。

  东莞本土酒店巨头,广东金凯悦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悦酒店”)被告上法庭。原告是国际酒店巨头,来自美国的凯悦国际酒店集团(以下简称“凯悦酒店”)。“凯悦酒店”认为,被告侵犯了“凯悦”的字号权和商标权,索赔800万元。此案于3月15日在东莞中院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次被起诉的,是4家带有“金凯悦”字样的酒店,它们分别位于东莞和江门。这4家酒店的法定代表人有区别,因此“凯悦酒店”作为4个案件来诉讼,向每家被告酒店索赔200万。

  被起诉的4家金凯悦酒店,均与广东名冠集团有限公司、金凯悦酒店集团和东莞市名冠金凯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也将后三者告上法庭。

  “凯悦酒店”认为,他们已经有超过50年的发展历程,并于1986年进入中国内地,在13个城市经营酒店,其中包括东莞。

  “凯悦酒店”称,“HYATT”和“凯悦”既是他们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或许可使用的外国企业名称,也是在中国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字号,因此,他们对“HYATT”和“凯悦”享有企业名称权保护。

  同时,“凯悦酒店”称,他们还在中国注册了“HYATT”和“凯悦”的商标,并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凯悦酒店”认为,被告将“金凯悦”作为企业字号注册和使用,同时作为酒店经营过程中的商标使用,与“凯悦”商标构成近似,属于“搭便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凯悦”字样和商标。

  上周五,此案在东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凯悦酒店”还变更了诉讼请求,请求法院认定“凯悦”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对此,主审法官称,给足双方时间针对此诉求寻找证据和做出答辩。此案,庭审的重点,集中在谁先使用和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对此,“金凯悦酒店”的代理人称,“金凯悦酒店”最早在1994年成立,1999年,他们申请注册了“名冠金凯悦”商标,而凯悦酒店的“凯悦”商标在2004年才申请注册,因此事实上是凯悦酒店冒用“凯悦”二字并在后使用,同时,“名冠金凯悦”和“凯悦”存在字数和字体区别,相关消费者一看就知道两者的区别,因此,“金凯悦酒店”并不构成侵权。

  “凯悦酒店”则认为,他们1986年就进入中国,拥有在先使用权,而且虽然两者字数不同,但仍近似,容易让人混淆。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Tags:侵权  凯悦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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