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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提商标异议 八宝丹“杠上”片仔癀

2014-06-19 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如同加多宝和王老吉之间的持久战,八宝丹和片仔癀的纠葛似乎还将持续。

  如同加多宝和王老吉之间的持久战,八宝丹和片仔癀的纠葛似乎还将持续。今日晚间,上海医药发布公告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就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第5类“中药成药”等商品项目上注册的“八宝丹片仔癀”和“片仔癀八宝丹”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该两件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厦门中药厂相关负责人对网易财经表示,厦门中药厂按照国家药品监管的有关规定,将“八宝丹”依法使用于药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享有“八宝丹”这一名称的独占使用权和将其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保护的在先权利之一,片仔癀申请注册“八宝丹片仔癀”无疑是对商标的抢注,且与“八宝丹”商标明显构成近似。“我们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请求国家工商总局驳回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资料显示,八宝丹是上海医药持股61%的厦门中药厂的独家品种,在原料和功效上同片仔癀类似,但两者在销售额方面则相差悬殊。不过,随着八宝丹销量的提升,和片仔癀的业绩近年呈下滑趋势,双方的正面交锋似乎难免。

  今年年初,片仔癀诉厦门中药厂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由漳州中院正式立案。根据片仔癀公告称,厦门中药厂在报刊、自己的药品宣传中对片仔癀大肆侵权,利用广告、虚构事实、不正当对比、诋毁挤压片仔癀药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片仔癀同时将厦门晚报、厦门日报同列为被告,认为其不尊重法律和事实,对厦门中药厂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不客观的报道,也应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随后,上海医药对网易财经回应称八宝丹和片仔癀本属同宗同源,有史可查。据介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厦门中药厂与漳州中药厂均生产八宝丹、片仔癀;至七八十年代,在计划经济下,国家安排仅由漳州中药厂生产,厦门中药厂停产;八十年代后期,厦门中药厂恢复生产,但无法用片仔癀名称,遂称八宝丹。尽管如此,八宝丹方面亦做好了应诉准备,厦门中药厂副总经理林俊峰曾在上海医药的业绩会上透露,已经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准备材料应诉。

  今年6月份,福建省食药监局出面调停,在其发布的《关于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表示,希望两家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在市场营销过程中,不得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使用、影射或通过溯源考证等形式触及对方的商标,更不得超出已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进行夸大宣传。

  彼时,厦门中药厂方面对外表示,将以此意见为基础,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协商并积极应对。这被市场解读为两者的交锋可能就此“熄火”。

  而此次上海医药的商标异议申请,或意味着双方就商标权的争夺将会持续。“八宝丹作为上海医药的重点产品,将会遵循‘一品一策’原则,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我们愿意与同业共同努力,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医药产品发扬光大”。上海医药方面如此回应。(赵婷)

Tags:片仔癀  异议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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