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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商公布五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2008-02-14 来源: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根据“古汉”商标注册企业的投诉,长沙市工商局在芙蓉区马坡岭一单位仓库内,扣留价值20万的商标侵权产品“精古汉养生精”。今日(24日)上午,长沙市工商局公布2006年以来商标侵权典型案例,“精古汉养生精”案
    根据“古汉”商标注册企业的投诉,长沙市工商局在芙蓉区马坡岭一单位仓库内,扣留价值20万的商标侵权产品“精古汉养生精”。今日(24日)上午,长沙市工商局公布2006年以来商标侵权典型案例,“精古汉养生精”案例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加加”商标侵权案 

  2005年2月26日,长沙市工商局接商标注册的人投诉,查处了望城县某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的粉丝产品使用“加加”字样包装案件,因侵权产品与“加加”注册商标不属同类别。为加强保护国家工商总局于2006年6月认定“加加”为“中国驰名商标”。 

  “泸州老窖”商标侵权案 

  2006年4月26日,长沙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高桥大市场内4处销售“泸州老酒”的经营户, 因“泸洲老酒”的名称和字样与“泸州老窖”注册商标极为相似,而认定为侵犯了“沪州老窖”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共扣留侵权商品1000余件。 

  “古丈毛尖”地理证明标志维权案 

    2007年4月,长沙市工商局应古丈县人民政府请求,对长沙市场上侵犯“古丈毛尖”地理证明标志商标使用权的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检查11处经营场所,对在商品名中擅自使用“古丈毛尖”做商品名的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有效地保护了“古丈毛尖”地理证明标志的使用权。 

  “三一”商标侵权案 

  2007年7月,根据商标注册人投诉,长沙市工商局查处了长沙某公司在销售发票上使用“三一”注册商标做为商品名称的商标侵权案,罚款2万元。 

  “古汉”商标侵权案 

  2007年7月19日,根据中国驰名商标“古汉”商标注册人投诉,长沙市工商局在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某单位仓库内扣留了湖南某制药公司生产的“精古汉养生精”510件,价值约20余万。因“古汉”注册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属跨类别保护商标,该侵权产品虽属“30类”与“古汉”商标注册的“5类”类别不同,其行为属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汤红辉 何玉娟)
Tags:侵权  商标  五大  公布  工商  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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