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后,在厦门已合法使用满三年的“台籍”商标,只要是为公众所知晓,且其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就可以直接申请成为“厦门市著名商标”。
今后,在厦门已合法使用满三年的“台籍”商标,只要是为公众所知晓,且其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就可以直接申请成为“厦门市著名商标”。继2012年出台相关政策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台湾地区商标注册人申报厦门市著名商标办法》,继续开放台湾地区商标注册人申请认定厦门市著名商标。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有效期为5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台湾地区商标纳入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意味着台企无需在大陆设厂,只要有商品销售,就能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吴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