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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亚萍与“亚平”难以共存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了“亚平YAPING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该案第三人为人民搜索网络股份公司总经理邓亚萍。今年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了“亚平YAPING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该案第三人为人民搜索网络股份公司总经理邓亚萍。今年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裁定撤销盐城市艾斯特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特公司)第1254523号“亚平YAPING及图”商标注册
  
    据了解,第1254523号商标由艾斯特公司于1999年3月14日注册,2002年济南伟民事业总公司对该商标提出争议,其理由为该商标的注册完全是针对邓亚萍在先注册的“邓亚萍”商标的恶意模仿,在主观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相关公众已将“亚平”牌误认为“邓亚萍”牌,说明该商标已经造成了市场混淆。此后,该申请由邓亚萍承继。记者还了解到,邓亚萍已于1997年1月至2000年2月期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邓亚萍”、“DENGYAPING”等商标共计41件,指定使用在第18、25、28类等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
  
    就上述撤销申请,商评委裁定称第1254523号商标核定使用的乒乓球拍商品与邓亚萍存在某种联系,该商标易造成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并产生不良影响,应予以撤销。
  
    据悉,艾斯特公司向法院起诉时称,商评委认为其第1254523号商标已经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邓亚萍”的结论,并无证据支撑。此外,“亚平”作为该公司独创品牌,已经过了十几年的使用和宣传,并于2003年、2006年两次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而且其已在多个国家申请注册过“亚平”商标。
  
    截至发稿时,邓亚萍并未就该案向法院陈述其意见。(记者杨强  通讯员王天水)
Tags:难以  共存  亚平  邓亚萍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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