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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红酒冒充进口名牌 商标侵权农村乡镇成重灾区

2014-03-17 来源:法制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近日,宜兴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高档进口红酒的商标侵权案件。被告人詹某、蒋某、邵某三人被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诉讼。  

  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近日,宜兴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高档进口红酒的商标侵权案件。被告人詹某、蒋某、邵某三人被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诉讼。

  2013年1月,被告人詹某、蒋某、邵某三人在周某的指使下,未经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授权许可下,使用拉菲传奇、波尔多等干红制造假冒奔富(Penfolds)红酒。调查发现,詹某等人已经形成了较为专业的制售假冒高端红酒流水线。

  先由周某从北京、山东等地采购、印制“奔富”等高端品牌红酒的空瓶、包装、商标等原料,运送至宜兴后,再由詹某与蒋、邵三人将周某从网上购买的低端拉菲传奇、波多尔等红酒,倒入假冒的奔富牌红酒的空酒瓶中,再经过盖盖、打码、贴商标等包装程序。最终成品运送至上海,再由周某接货负责销售。

  2013年10月21日,宜兴市公安局突袭制假所在地,现场查获1564瓶未发出的假冒红酒。经过价格认证中心对奔富牌红酒的价格鉴证,市场价值达889464元。经审讯,詹某等供认他们已经运送出300箱,每箱6瓶。其中大多数是奔富牌红酒,少量其他品牌。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另案处理。

  经审理,宜兴法院认为,被告人詹某、邵某、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葡萄酒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889464元,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予惩处。根据三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归案后的表现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詹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至四万元不等,没收扣押在案的葡萄酒及犯罪工具。

  宜兴法院民三庭法官盛熹分析该院受理的侵犯商标权案件后发现,厂家商标权意识的增强和农村侵权商品的增多是侵犯商标权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2011年至2013年,该院共受理商标权纠纷案件75起,涉及服装、文具、食品等多领域商品,且多为行业内知名品牌。“这些原告都有专人负责到各地调查、取证,显示出较高的维权意识和专业素质。”

  盛熹表示,之所以这些品牌商家会到宜兴这样的县级市打商标侵权官司,主要原因在于广泛的农村市场正成为商标侵权的重灾区。据统计,该院受理的侵害商标权案件中,其中涉及小超市、小个体户业主的案件占总量的81.3%。

  盛法官指出,许多个体经营户对商标权根本没有概念,认为自己出售而不是制作假冒商标的产品就毋需担责。因为贪图便宜,他们大多不从正规的渠道进货,批发来的商品很难保证是正品,甚至有的人明知正品不可能是这个价格还照样售卖。

Tags:红酒  侵权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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