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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关于改进和优化湖北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2-18 来源:湖北省工商局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为提高湖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著名商标对全省品牌发展培育的促进作用,现就改进和优化湖北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州、县工商局:

为提高湖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著名商标对全省品牌发展培育的促进作用,现就改进和优化湖北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省著名商标覆盖面和影响力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应按照省工商局“四书五进”工作要求,加大对辖区各类商标所有人的宣传和发动力度,深入宣传《商标法》《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工商局相关文件和规定。重点加强对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非传统行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其积极扩大品牌效应,申报省著名商标。从促进省著名商标发展的角度引导和帮助各类商标所有人申报省著名商标,扩大湖北省著名商标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突出重点产业引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各级工商部门应根据各地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情况,加强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企业、重点企业的引导。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加强对创新创业类市场主体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加大对优势产业和工业园区品牌发展指导,促进行业品牌集群和区域品牌集群发展,形成品牌集聚效应。省工商局将印发全省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单,请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三、严格申报工作纪律,营造良好的申报氛围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辖区商标所有人全覆盖的要求,主动提供咨询、指导、帮助和服务。严禁自行设置申报门槛,将本级知(着)名商标、加入协会会员等作为前置条件,严禁借著名商标申报之机搭车收费,严禁接受申报主体及代理机构吃请和旅游娱乐消费等,严禁利用著名商标申报索取、收受企业财物,严禁利用职权指定代理机构或强制代理。要加大对商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代理行为,为各类主体创造良好的申报环境。

四、做好2015年度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

2015年度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以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接收日期为准)。申请人可以通过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集中报送材料,也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工商局商标处。申报材料的其他规范要求保持不变。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共同做好宣传组织,主动将本通知要求告知辖区相关企业和代理机构。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应认真受理申请人申请,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准确高效提交数据文件。申报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工商局。业务咨询电话:省工商局商标处,027-86776142;违纪举报电话:省工商局监察室,027-86783027。

Tags:湖北省  著名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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